2005年9月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昔日抢劫强奸 今朝科技破案
吴震 郑志祥

  经过衢州市衢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云溪派出所民警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一起发生在2003年10月的抢劫强奸恶性案件终于宣告侦破。9月2日,因犯盗窃罪正在金华蒋堂监狱服刑的舒某被押回衢州。面对家乡警察,舒某一脸沮丧:“你们实在太厉害了,真没想到两年前的事情你们还能查出来!”
  舒某今年21岁,是衢江区周家乡人。由于没有正当的工作,又不愿在家里务农,贪图享乐的他对金钱充满憧憬。2003年10月26日晚,舒某途经浮石乡卫生院附近的机耕路时,发现有一名孤身女子在路边拿着手机打电话。他见四周无人,便萌发了抢劫的恶念。他将该女子强行拉进路边的桔树地,抢走现金、手机、戒指等物,又丧心病狂地将该女子强奸。案发后舒某外逃。
  云溪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会同刑侦大队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并提取到了案犯遗留在现场的精斑等痕迹物证。为了侦破这起积案,今年上半年,衢江公安分局的民警又将从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精斑送往省公安厅DNA数据库进行比对。8月5日,办案民警收到了令人振奋的消息:《浙江省公安厅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并案鉴定书》的鉴定结论表明,送检的衢江“2003.10.26”现场精斑与服刑人员舒某的DNA经比对完全一致。(2004年7月,舒某因伙同他人在开化偷盗电缆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在金华蒋堂监狱服刑)。
  在科学的鉴定结论前面,舒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他将再次面临法律的审判。